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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企业管理培训学习中心:打造专业管理精英的摇篮(2025版)
发布时间:2025-02-22 00: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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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提供多样化的综合课程,涵盖众多重要领域,如石油化工、医学护理、农业技术、汽车工程、财经管理、艺术教育、旅游管理以及建筑工程等。学院致力于全面的职业培训和教育,以满足不同行业的需求。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职业目标选择适合的专业和课程。

在石油化工领域,学生将深入学习石油和化工相关的知识与技能,为成为该行业的专业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医学护理专业则注重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实践操作能力的医疗护理人员,以满足医疗领域的需求。

农业技术专业关注现代农业科技,包括种植、养殖、农业机械操作等方面,为农业领域培养专业人才。汽车工程专业则致力于培养汽车设计、制造、维修与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以适应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

财经管理专业的学生将学习经济分析、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为企业提供商业管理支持。艺术教育专业为学生提供艺术创作、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培训,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教育素养的艺术家和教育者。

旅游管理专业关注旅游策划、市场营销、酒店管理等方面,为旅游业输送专业的管理人才。建筑工程专业的学生将学习建筑结构设计、施工管理等专业知识,为建筑行业服务。

盛京银行是东北地区最早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多年来健康、快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壮大,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英才。招聘条件包括国家重点高校2015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经济、金融、会计等专业的优先考虑。还需具备良好的品德、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等条件。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等环节。薪酬方面,招聘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月工资约为5500元,并享受规定的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应聘者可登录盛京银行网站下载报名表并准备相关应聘材料,按照要求于指定时间内邮寄至盛京银行人力资源部,同时发送报名表电子版至指定邮箱。招聘过程中不收取应聘者费用,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应聘者需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背景调查与事实不符,银行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办公厅已经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及*各部委等机构,以推动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发展并为其提供优惠政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大潮中,妥善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并助其自谋职业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不仅有助于保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于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使这一工作更加规范和有效,各级地方需制定并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

一、关于自谋职业的资格认定

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署《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并领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后,即可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该证件由民政部统一制定样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印制和发放。

二、自谋职业的就业服务和保障

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等机构应根据市场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培训。经过培训并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士兵,安置地民政部门将给予一定的个人所付培训费补助。各类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需积极为自谋职业的士兵提供职业介绍和指导服务。

三、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中的优惠政策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时,可享受加分政策。对于服役期间表现优异的士兵,加分幅度更大。自谋职业的士兵在报考研究生时,也可享受优先复试或录取的待遇。

四、个体经营和税收减免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可免交一定期限的工商、卫生、劳动保障等费用。为了鼓励企业安置退役士兵就业,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只要当年新安置的自谋职业士兵达到一定比例,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享受免征或减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五、地方的实施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需根据本通知的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各级地方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从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出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总结来说,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是国家的重要人力资源,各级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实现自我发展。这不仅是对退役士兵的关爱和扶持,也是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支持与贡献。这是一篇关于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安置办法的通知。文章明确了安置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规定了各级和有关部门的职责。然后,文章详细阐述了农村退伍义务兵的安置、转业志愿兵和城镇退伍义务兵的安置、资励和处罚等方面的具体办法。其中,对不同类型的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根据其服役表现、荣誉、伤残等情况,制定了不同的安置政策和措施。文章还规定了安置工作的经费来源、自愿择业、经济补偿、表彰奖励等方面的内容。对在接收、安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要求:

关于退伍义务兵与转业志愿兵安置办法的公告

为了做好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的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及辽宁省的相关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一、总则

我市致力于做好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的安置工作,凡在我市境内的安置工作必须遵守此办法。该办法所称的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是指*相关条例所列人员。

二、安置

1. 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的接收和安置工作在市、县(区)人民领导下进行。各级人民设立专门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具体安置工作。公安、计划、劳动、人事、编制、粮食、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协同做好安置工作。

2. 安置工作是巩固国防、加强军队建设、保证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接收和安置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的义务,必须完成各级下达的安置任务。

三. 具体规定

对于农村退伍义务兵,我们将给予适当的帮助和照顾,扶持其发展生产。对于在部队有卓越表现的退伍义务兵,我们将予以优先录用和安排。对于因战、因公致残的伤残军人,我们将按照政策进行接收和安置,并给予相应的补助。对于转业志愿兵和城镇退伍义务兵,我们将根据其服役表现和荣誉进行择优分配。对于自愿到劳动市场择业的退伍士兵,我们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对于那些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接收和安置工作中,我们将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于拒绝接收和安置转业志愿兵和退伍义务兵的单位或部门,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一、不得评为政绩考核先进单位和“双拥”工作模范(先进)单位。

二、人事、劳动和企业主管部门将冻结接收单位的人事关系。

三、县以上人民退伍军人安置部门将对未完成任务的人数对应接收安置单位处以每人5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不解除接收安置任务,并责令限期接收。对于被处罚的单位,如果不提出行政复议、不接受处罚和如期接收退伍军人,也不申请有偿转移,当地退伍军人安置部门可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对单位领导进行通报批评或其他更严厉的处分。

第二十四条 各级退伍军人安置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对于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将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如果情节严重,触犯法律,将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为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盘锦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辽宁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辽政发〔1989〕111号)仍然有效,但须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退伍义务兵是指《条例》第二条所列人员。在我省境内安置退伍义务兵,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各级人民统一领导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人民的民政部门负责具体安置工作,可设立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和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人民武装、计划、劳动、人事、粮食、财政、卫生等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协助同级民政部门做好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

第三条 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必须坚持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安置手续由县以上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办理。

第四条 对于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农业户口退伍义务兵,应安排在本县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并改为非农业户口,供应商品粮。

第五条 当地人民对原是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应在技术、信息、资金等方面给予帮助,扶持其发展农业生产。

第六条 对于在部队因战、因公致残的二、三等革命伤残军人中的农业户口义务兵,退伍后不能安排工作的,可在农转非指标内给予适当照顾,并发给在乡残废抚恤金。

以下几条对退伍义务兵安置的其它细则也进行了详细规定,如对于原是城镇户口的义务兵、在部队服役期间患有疾病或慢性病的义务兵等不同类型的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办法。还规定了关于易地安置、人事档案密封被开启、安置工作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对于接收安置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将给予表扬或奖励;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安置的单位将追究责任;对于工作人员在安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也将给予相应处罚。本实施细则由省民政厅负责解释。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具体条款将正式展开实施。对于各界人士提出的反馈和意见,我们将予以充分考虑并适时调整。希望广大用户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行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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