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十九大的召开,对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的组建成为了热门话题。这一重大决策给全体退役军人带来了福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无论是现役军人、退役军人还是即将入伍的热血青年,都满怀期待。
识天下团队认为,党的*别会议已经部署了这项任务,说明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的组建已经箭在弦上,随时可能启动。那么,这个机构具体需要承担哪些职能呢?
从公开报道的信息来看,我国每年有数十万现役军人退役,这个数量还在不断增加,说明退役军人是一个庞大的群体。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的主要职责就是要成为他们的代言人,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退出现役后能够安心生活,解决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增强军人职业的吸引力,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在履行职能时,这个机构需要有所区别。对于不符合国家安置政策的退役军人,主要做好登记、备案以及教育、培训、党团组织接续工作;对于符合安置政策但未得到妥善安置的人员,要积极帮助他们争取应有权益;对于因公、因战受伤致残人员,要全面承担管理保障工作。
退伍军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特定的权益和特权。比如《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就详细规定了退伍军人的安置原则、方式和职责。地方应设立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协助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还有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的相关问题,也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确保退役金的核拨与发放、住房、医疗、就业培训等问题得到解决。
一、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概述
随着国家政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这一选择涉及到众多实际问题的解决,包括退役金的发放、住房补贴、医疗保障、养老失业问题,以及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优惠政策和就业培训等。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的探讨。
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问题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发放工作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经费预算编制和审批流程严谨,按照统一标准发放。转业干部在离队时,会获得由部队发放的最后一份工资和津贴补贴。对于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其退役金标准根据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比例计算。
三、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问题
针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在未被录用期间和就业后的购房补贴问题,以及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发放问题,国家都有明确的规定。转业干部可根据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医疗保障问题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在未被录用期间,可以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对于已经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转业干部的个人账户基金余额可以并入新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五、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养老与失业保险问题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应当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享受相应养老、失业保险待遇。
六、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优惠政策
对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如果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将享受优先办理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七、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问题
针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主要依托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或地方院校等机构进行。培训旨在提高转业干部的就业竞争力,对于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转业干部,用人单位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八、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指导问题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负责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提供就业指导,包括就业咨询、发布就业信息等。国家鼓励用人单位在公开选用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九、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问题
对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其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的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应按照规定标准发放相关费用,以慰问家属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对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相关问题,国家都有详细的政策规定以保障其权益。这不仅体现了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尊重和关怀,也为转业干部顺利融入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离世后,其亲属将获得一次性的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用。该经费由*财政专项拨款。具体抚恤金标准根据死者生前的退役金多少及去世原因而定,包括烈士抚恤金、因公死亡抚恤金和病故抚恤金三个等级。其中,烈士抚恤金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退役金,因公死亡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退役金,病故抚恤金为本人生前10个月的退役金。
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负责。其职责包括:负责退役金的统计、预算、申报、审核、核拨和调整等工作;协调办理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指导就业及培训;接转与存放档案,协助办理专业技术职称、因私出国等手续;并指导街道、乡镇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而安置业务经费则由本级财政部门解决。
在保险方面,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就业后需按照相关法规参加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按照规定缴纳养老和失业保险费用,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在保险购买上,公众应当审慎选择,避开保险的“坑”,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
对于现役军官的退休安置,有专门的暂行规定进行规范。符合退休条件的现役军官在退休后将领取生活费,具体标准根据其入伍时间和贡献等因素而定。退休手续由军队干部部门办理,退休后的生活费、医疗费、丧葬补助费和亲属抚恤费等由地方民政部门负责支付。退休军官的退休证明书是领取生活费的重要凭证。退休军官的荣誉职务、医疗待遇和供养直系亲属的相关待遇也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方面,国家建立了以扶持就业为主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也受到法律保障。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也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文件为退役军人的保障提供了法律支持。
针对退役军官的不同安置方式,国家制定了完善的制度保障,如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以及复员等。对于采取退休方式移交安置的军官,会结合社会化服务方式,为他们提供周到的服务管理,并确保他们的待遇得到充分保障。转业安置的军官则根据个人德才条件、现役期间职务等级、贡献以及工作需要等进行岗位安排和职务职级评定。对于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官,他们可以根据国家规定按月领取相应的退役金。而复员军官则按国家相关规定领取复员费。
各级人民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并根据个人在服役期间的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额外的优待。特别地,对于参战的退役军人,他们的优待标准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国家正在逐步消除退役军人抚恤优待制度的城乡差异,并努力缩小地区差异,旨在建立更为公平、统一的抚恤优待量化标准体系。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是有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重要军事行政法规。该办法于2001年1月19日由中国的*委员会、*以及*军事委员会联合发布并正式实施。该办法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内容涵盖总则、转业安置计划、安置地点、工作分配与就业、待遇、培训、社会保障、家属安置、安置经费、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共包括11章70条。其中规定,军人服现役年限将计算为工龄,并与退出现役后的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这为退役军人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导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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