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关于玉树市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的发布方是玉树市委办公室和玉树市人民办公室。该通知旨在规范党政机关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该办法适用于各乡镇党委、、街道办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各局等市级党政机关。
该办法明确了培训的定义,即使用财政资金在市内(外)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等。市级党政机关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
该办法规定了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等,需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并报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
该办法还明确了培训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等等。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对讲课费执行的标准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培训组织方面,该办法规定了分级管理、择优选择培训机构、控制工作人员数量等要求。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会餐、高消费娱乐等活动,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固定资产和开支与培训无关的费用。
在报销结算方面,该办法规定了报销培训费需要提供的凭证,以及党政机关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讲课费、小额零星开支以外的培训费用,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
新规详解:培训费用及监管措施
第十八条规定,培训费用由培训主办单位承担,并在各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中列支,以确保培训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六章为监督检查章节。第十九条要求党政机关以适当方式公开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及经费等情况,以提升透明度。第二十条详细说明了各单位应如何报送上一年的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培训的各个细节和成效等。第二十一条列举了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计划的编报、费用开支和报销等,确保各项规定的执行。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处理措施,包括责令改正、追回资金、通报等,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为附则部分。第二十三条允许党政机关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更具体的培训费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七条则对一些特殊情况、适用范围、解释权以及实施时间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内部组织架构方面,该机关下设多个部门和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处、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等。这些部门各司其职,共同保障机关的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具体到各个部门,办公室负责年度工作计划、文稿起草、机要保密等工作;人事处负责干部人事管理、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则负责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监察室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巡视工作办公室和督察内审处则负责巡视工作和审计工作,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政策法规处负责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等工作,为机关提供法律支持。纳税服务处负责纳税服务工作,保障纳税人的权益。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货物和劳务税处及所得税处则分别负责相关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确保税收的准确征收。
该处负责指导、协调并检查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的执行情况。其职责包括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制度,处理国际间的税务事项,牵头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并解释和处理具体的业务问题。该处还管理机关及系统外事工作。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此部门主要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的税收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它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税计划,分配退税计划,并负责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该处还负责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收入规划核算处:
该处的主要任务是编制年度税收及出口退税计划,分配免抵调库计划,并监督税款缴退库情况。它还负责税收收入分析预测、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等工作,并组织落实相关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税收票证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处:
此部门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及基本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和决算。它组织实施会计核算和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并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具体支付事项。该处还承担着装管理工作的职责。
其他部门概述: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包括精神文明建设、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及发展党员工作,还承担机关的统战工作。离退休干部处则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信息中心则专注于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机关服务中心则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税收科学研究所的任务是制定并实施本系统的税收科研工作规划,承担税收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专题研究等工作。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则负责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担行业执业资格、资质审核认定及考试、培训工作,并监督、检查行业执业情况。而青海省税务干部学校则主要负责税务系统的教育培训实施工作。
关于青海省税务局的历史沿革与发展:
青海省税务局自1949年成立起,经历了与财政厅合署办公、设立省财政局内设税务组等阶段。随着时间推移,机构不断分设与整合,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税收管理体系。从历史数据来看,全省的税收收入逐年增长,国税系统在管理纳税户、组织税收收入等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数据,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各项税收达到一定数额,管理着数万户纳税人,涵盖了各种类型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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