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及其职责详解
韶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旨在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全面、高效、便捷的服务,内设包括服务中心办公室、企业服务部、编辑部及培训中心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协同合作,共同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发展。
服务中心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包括财务、人事、劳资、统计等,并负责组织会议、上传下达上级文件、整理文件资料以及对外业务接待,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企业服务部以高效、规范、便民、廉洁为原则,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持、融资担保、信息咨询、人才培训、市场开拓、创业指导等全方位服务。该部门还负责监管韶关市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工业、商贸)服务体系,确保创业基地正常运转,并协助中小企业融资、申报项目、参展参会等。
编辑部主要负责“中国中小企业广东韶关”后台的维护与管理,宣传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资讯、本市经济发展动态及国家产业政策等。该部门大力宣传全民创业,展示中小企业风采,收集和完善我市中小企业信息数据库。
培训中心与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紧密合作,做好公益性培训项目,积极完成省、市中小企业局下达的培训任务。与各培训机构合作,以市场需求为准则,以服务中小企业为目的,开展各类培训业务。
韶关市还有几所中职学校,包括韶关市行宫中职学校、韶关市铁路中职学校和韶关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这些学校均致力于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拟定劳动关系管理规则、制度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执行标准;监管企业员工的工作时间、休假制度以及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指导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指导企业落实劳动工资政策;规划企业员工工资和收入分配政策,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制定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和全市*工资标准;审核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及结构。
(十一)社会化管理服务科针对退休人员。
确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目标、任务和管理制度,并推动其实施;协调指导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办理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手续;完善退休人员管理体系。
(十二)工资福利事务科。
规划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开展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工资的统一发放及退休费统发,审核员工晋级增资;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确立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岗位等级规范并推动实施;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十三)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科。
确立城乡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推动实施;规划城乡养老保险业务发展和年度工作计划;处理政策性提前退休相关事宜;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制定市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方案;确立失业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向和发展规划并推动实施;制定失业保险费率、基金征缴方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规划失业保险金稽核工作;分配失业保险调剂金;审核市属企业关闭、破产、转制中的员工分流安置方案,指导和协调员工分流安置工作,审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十四)医疗与生育保险科室。
确立并实施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制定各类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并推动实施;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资格审核和年审;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及参保单位、参保人执行医保和生育保险政策的情况;指导医保和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
(十五)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监督参保单位、参保人执行工伤保险政策的情况;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劳动监察科(信访投诉中心)。
确立劳动监察制度、执法规范和标准;依法受理投诉举报;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权;指导下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重大劳动、人事案件,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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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4000504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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