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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保险、基金销售合规

讲师:周术锋天数:1天费用:元/人关注:2534

日程安排:

课程大纲:

保险基金销售合规
 
【课程背景】
   全球金融行业对合规风险管理的要求日益提高,银保监会对银行、保险的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大,但目前金融业仍存在着管理观念落后、机构设置缺失、专业人才不足以及核心技术匮乏等现象。本课程就当前我国保险和基金销售的*要求进行解读,并对一些典型的违规案例进行分析,希望对银行、保险、基金等相关行业建立科学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合规风险管理的效率有所裨益。
 
【课程收益】
1、掌握保险销售的合规要求。
2、掌握基金销售的合规要求。
3、通过案例分析了解保险、基金销售中的常见违规行为。
 
【课程对象】
银行、保险、基金公司等相关产品的销售人员
 
【课程大纲】
第一讲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解读
一、总则
二、从业资格
1、考证
2、资格的取消
三、管理责任
1、从业培训
2、违规的纠正与上报
3、禁止的行为
1) 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2) 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3) 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4) 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5) 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或者为其他机构、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6) 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7) 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8) 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
9) 以捏造、散布虚假信息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10) 泄露在保险销售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11) 在客户明确拒绝投保后干扰客户;
12) 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
1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其他规定。
四、法律责任
1、非法获得销售资格
2、未取得资格从事保险销售
3、机构违规
4、其他处罚
5、案例分析:2020年几件典型的违规销售案例
6、案例分析:某省银保监办公布的2019年保险业销售负面清单分析
 
第二讲   基金销售合规学习
一、严格遵守基金宣传推介业务规范
1、不得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管理人、基金经理及其管理的基金的过往业绩。
2、不得宣传预期收益,不得违规承诺收益。
3、不得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承诺限定损失金额或比例。
4、不得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无风险等表述误导投资者。
5、不得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
二、强化基金销售业务合规风控
1、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做好基金销售业务的合规风控工作,配备充足、适当的合规管理人员。
2、审慎评估新销售产品、新业务方案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基金销售业务内部检查,及时发现、有效整改存在的各种问题。
三、严禁基金销售机构开展排他性销售
不得利用平台优势地位或通过利益输送、利益交换等任何方式做排他性销售安排。
四、规范开展投资者教育相关奖励活动。
1、以投资者教育为目的开展,与日常基金销售活动严格区隔,不得与具体基金产品宣传推介等销售活动混同。
2、活动中向投资者发放的奖励,价值应适当,不得存在刺激基金销售或保有规模导向。
3、不得以增加基金收益率等形式将奖励金额和基金收益混同。
4、不得将开户、购买、持有基金产品作为投资者获取奖励的条件。
5、不得将相关奖励与具体基金产品挂钩。
6、相关活动应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不得违反投资者适当性原则。
7、不得出现误导投资者开户、认申购、延长持有期限等行为。
8、不得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
 
保险基金销售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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