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立即销毁吗?
答:
不能。法律规定,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起,需至少保存两年。
对劳动争议提起仲裁或诉讼、因投诉或举报被查处的最长时限是两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劳动争议存在之日起计算。而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合同又通常是劳资双方发生争议时最重要的证据,因此将离职人员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两年备查不仅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预留下用人单位在未来可能的劳资纠纷中证明自身“清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
法律规定上而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两年以后,劳动合同文本就可以销毁。
参考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50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
操作提示:
虽然法律规定的文本保存期限是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起至少保存两年,但在实务中,保存两年是有风险的。因为,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劳动争议存在的日期通常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之后的事情,比如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或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其违反合同约定的事实可能发生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两年以后。所以,至少对于这类离职员工,劳动合同至少应当保存4年以上,才能起到保护企业权益和防控风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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