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交货时验收的主要工作,
1、确认供应商物料来自何处。有无错误或混乱,尤其是向两家以上采购的物品,应分别计算。
2、确定送到日期与验收日期。前者用以确定厂商是否如期交货,以作为延迟罚款之依据。后者用以督促验收时效,避免急故推脱,并作为将来付款期限之依据。
3、确定物料的名称与品质。物流是否与合约或订单之要求相符,以免偷工减料,鱼目混珠,必要时可以检验方法来确定。
4、清点数量。实际交货数量是否与运送凭单或订单所在相符,如数量太多时,可采用抽查方式来清点,特别要注意,有固定包装者是否数量一致,例如一打的包装者是否确实有12个,一吨包装者是否确实有1000公斤,不要只顾计算打或吨,疏忽每打的个数及每吨的斤量。
5、通过验收结果。使用部门安排生产进度,采购部据以结案,会计部门据以登账付款或扣款、罚款。
6、处理短损。根据验收结果,若发生短损,应立即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向运输单位索赔或是办理内部报损手续等。
7、退还不合格物品。表示拒收或等修补后再行验收,通常供应商对不合格的物品都延迟处置,仓储人员应配合采购部门催促供应商前来收回,否则逾越时限,即不负保管责任或进行抛弃。
8、处理包装材料。准备加以利用或寄存至一定数量后对外出售,对于无法再用或出售者,最好能由供应商收回。
9、标识。对已验收存储之物品需加以标识,以便查明验收经过及时间,并易于与未验收之同类物品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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