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规定与形式
一、教育和培训的时间要求
根据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1. 企业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每年需完成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
2. 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应完成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
3.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需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
4. 特殊工种及其他职工每年应完成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规定学时。
二、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安全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而操作者主要学习如何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及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 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等)必须进行公司、工地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内容涵盖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等。
2. 特殊工种工人除常规安全教育外,还需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新设备施工时,需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1.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教育内容涵盖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等。
2. 公司级教育: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前,需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对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规定,他们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则需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关于安全培训内容,还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职业卫生,以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管理和救援预案编制等。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学习和定期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
文章还涉及建筑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知识,社会公德知识,职业道德知识等方面的内容。还有关于工地工伤救护的知识,包括高处坠落伤员的急救、中暑急救、触电事故中的伤员急救等。施工单位需要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必须每年至少对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他们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内容将记录在个人的工作档案中,不合格的人员是不能参与工作的。为了确保员工充分了解和遵守安全规定,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规定和措施:
在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之前,员工必须接受全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从事相关作业。当施工单位采用新的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或新材料时,也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适应新的安全要求。
关于安全培训的具体内容,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包括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规章制度、员工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等。还包括应急培训如应急预案演练等。工段、区、队级的培训则涉及工作环境中的危险因素、工种相关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等。而班组级的培训则更侧重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衔接的安全事项。
当员工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长时间离岗后重新上岗时,他们需要接受车间和班组级别的重新培训。当单位实施新的工艺、技术或设备时,也需要对员工进行重新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对于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等,也需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等内容。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则涉及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和职业卫生等方面的知识。还需要了解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所有员工都接受充分且有效的培训,以遵守安全规定并减少事故风险。这不仅有助于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也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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