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课程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关于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的决策部署,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更好解决三项制度改革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国资改办〔2019〕302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相关工作实践,制定本操作指引。
根据党*、*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在本企业或本地区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可以按照“孰优”原则参考本操作指引完善相关工作。
【课程大纲】
一、职业经理人基本概念、范围和职责
1、职业经理人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选聘和管理
2、对于确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双百企业”,原则上应当在高级管理人员中全面推行。
1)“双百企业”的控股股东及其党组织对“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工作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负责对相关工作方案,特别是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把关。
2)“双百企业”董事会依法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负责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履行决策审批程序、组织开展选聘、参与考察、决定聘任或解聘、开展考核、兑现薪酬等。
3)“双百企业”党组织会同董事会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并组织人选推荐、测试、考察等工作,集体研究后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
二、支持鼓励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双百企业”,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1、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或者主要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
2、人力资源市场化程度较高;
3、建立了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
4、董事会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依法得到有效落实。
三、“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一般应履行以下基本操作流程:
1、制定方案。
2、履行决策审批程序。
3、市场化选聘。
4、签订契约。
5、开展考核。严格按照契约约定开展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强化刚性考核。
6、结果应用。依据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确定薪酬、决定聘任(或解聘),强化刚性兑现。
四、市场化选聘相关环节操作要点
“双百企业”职业经理人可以采取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委托推荐等方式产生。
(一)选聘标准。坚持业绩导向、市场导向
(二)人选来源、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选聘程序。
1、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2、职业经理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入“双百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
五、契约化管理相关环节操作要点
1、职业经理人实行聘任制。
2、契约实现形式。
3、考核内容及指标。
4、考核指标的目标值。
六、差异化薪酬相关环节操作要点
1、基本年薪是职业经理人的年度基本收入。
2、绩效年薪是与职业经理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浮动收入,原则上占年度薪酬(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比例不低于60%。
3、任期激励是与职业经理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
4、职业经理人履职待遇及福利,由董事会与职业经理人协商确定。
七、市场化退出相关环节操作要点
1、考核不达标的,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对于开展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的,评价结果为不称职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被追究相关责任的。
4、聘任期间对企业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资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等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5、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6、聘期未满但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期届满不再续聘的。
7、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试用发现或试用考核结果不适宜聘任的情形。
8、董事会认定不适宜继续聘任的其他情形。
八、监督管理相关环节操作要点
(一)组织人事关系管理。
(二)出国(境)管理。
(三)培养发展。
(四)保密管理。
(五)履职监督。
(六)责任追究。
职业经理人在聘任期间应当维护企业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得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职业经理人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国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
||
联系电话:4000504030 |
线上课程关注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