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不好,企业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呢?不能。除非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现实中,90%的中小企业都没有明确的录用条件,要么就是录用条件很模糊,要么就是空泛化的,没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就会造成劳动风险法律纠纷。
所以为了避免风险,企业在招聘新员工过来之后,应该明确录用条件和标准。录用条件应该具体明确,而且要事先让劳动者明确企业的录用条件,确认签字。只有这样,当劳动者不符合条件的时候,才可以做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会面临风险。怎么来设计岗位的录用条件?这个需要专门去设计,企业可以明确录用条件和录用的绩效考核录用条件,比如工作技能、学历、工作经验、员工身体素质、健康要求、工作的态度和工作准则等等。当然,也可以明确不录用的条件,比如提供虚假、伪造的学历,或者处于重大疾病期间,或者未转移社保等等。另外就是试用期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情况,也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关键,这个绩效考核跟正式员工的绩效考核是不一样的。这个试用期的绩效考核包含哪些内容?可以是笔试,比如岗位的专业考试,比如部门的民主评价,主要看劳动者的合作精神和敬业程度等等,但这项的比例不应该太高。还有就是专业方面的考核,比如销售业绩需要达到多少,客户的数量或者达到多少业绩,技术岗位需要达到什么样的技术水平,比如单独完成项目制度等等。但是这里面有个核心,就是一定要在劳动合同试用期之内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试用期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这个取决于跟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时长,是一年还是三年还是五年,当然试用期最长是不能超过六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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