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学说来自于法国*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在他论法的精神当中提出来的。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应该由议会、内阁和法院掌握,各自来独立行使职权,有相互制衡的一种制度,打破了几百年来国家事务由君主一个人做主的常态。而在我们采购管理当中,每个环节每个点都体现了三权分立的要求,采购管理一般有五个步骤。
1、叫需求管理。也就是需求的预算和需求的申请。
2、叫标准管理。也就是说编码的建立和报名清单的建立,或者相关的验收标准的建立,这叫标准管理。
3、叫采购执行。其实采购执行有三块,有供应商的选择,有供应商下单的执行,有供应商价格谈判。其实在这三权也有分立,也就是说在采购管理当中也有三权分立。
4、叫结算管理。就付款的整个过程,因为付款的过程跟仓库、跟财务、跟品质都是有关系的。
5、叫审计管理。就审计全过程存不存在贪污和腐败的情况。也就是说采购这五个步骤有三权分立,在每个步骤当中,每个环节也有三权分立。三权分立管理是采购管理的最核心的、最基本的原则和底线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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