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发放是按员工当月出勤,其实这种说法不严谨,而薪酬专业术语是按员工当月计薪天数发放工资,员工每月的计薪天数,这往往是困扰薪酬人员的一大难题,如何精准的计算计薪天数?首先,对涉及薪酬核算的几个时间概念,要有准确的认识,分别是以下三项:
第一项,法定节日。国家现行规定的法定节日是十一天半,这十一天半是雷打不动的,不可调休,不可替换,不必出勤而工资照发。二零二三年国庆长假做个示例,这次放假从九月二十九放到十月六号共计八天,所有放假日期背后的本质,其中九月二十九中秋节,十月一到三号国庆节,这四天是雷打不动的法定节日,九月三十号是正常假日,因十月一号本身周日,又正好是法定节日,法定节日是不占用周末,故周日顺延至十月四号,十月五到六号与原十月七到八号周末进行调换,相当于十月五到六号变成了周末,简单就是四天法定节日加上九月三十、十月四到六号的四天周末假日,共同组成了二零二三年国庆八天的节假日,而十月七到八号因为调换,变成了正常的工作日。
第二项,当月计行天数,也就是发放工资的天数。当月计薪天数等于工作日天数,加上法定节日天数,要注意法定节日是实际不出勤,但仍要按出勤发放工资的,还是拿二零二三年十月为例,当月自然日天数三十一天,其中法定节日一到三号共三天,周末假日四到六号以及十四十五、二一、二二、二八、二九,合计九天,那么剩下的工作日天数就等于自然日天数三十一天减去法定节日三天减去周末九天等于十九天,而十月计薪天数等于工作日十九天,加法定节日三天为二十二天。
第三项,当月进行出勤天数。代表员工在当月计勤天数中的实际出勤时间,公式为当月计行出勤天数等于工作日实际出勤天数,加上法定节日天数。比如二零二三年十月,员工在十九个工作日中实际出勤十五天,员工十月计薪天数等于工作日实际出勤十五天加法定节日三天为十八天,也就是该员工在十月份需要按十八天出勤来计发工资,员工十月进行二十二天进行出勤十八天,用十八除以二十二就可以换算出该员工当月工资了。
|
||
联系电话:4000504030 |
线上课程关注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