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六天八小时工作制吗?也就是每周单休周日,一些企业还真就是这么干的,称为特殊月薪制,具体操作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六天八小时工作制,而给出的薪资中注明已包含每周六上班的加班费,特殊月薪制从合法性角度问题不大,但却给薪酬核算人员出了道难题,一旦碰到法定节日或出现员工请休假时,到底怎么计薪,就让人头大了,分享特殊月薪制薪酬核算的操作技巧。首先要理解特殊月薪制,本质上相当于五天八小时工作制加提前约定周六加班而已,那么接下来的破解方法也就简单了。
首先把特殊月薪制还原回月薪制,即把约定的总薪资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常规的五天八小时的薪资,另一部分是周六加班费。比如特殊月薪制约定总薪资是八千,假定周六小时加班费标准为三十元每小时,本月有四个周六,那么当当月周六加班费合计等于三十元每小时乘以每天八小时乘以四周等于九百六十元,而正常的月薪资薪资等于八千,减去九百六等于七零四零元,及当月特殊月薪资薪资八千,可以拆分为月薪资薪资七零四零,加月度周末加班费九百六。需要注意由于每月周末数不同,所以每月拆分后的月薪制薪资也会有所不同。接下来就简单了,把这个特殊月薪资八千元的员工视同为月薪制薪资七零四零元就可以了,然后按常规的薪资核算方法进行核算就可以了,这种将特殊月薪资还原回月薪资的方法,其实也就是还原了特殊月薪资的本质,这么一换算是不是就有一种柳暗花明又一春的感觉,而特殊月薪资的薪资核算也就不再是难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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