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的EMBA项目在内地以大中华领袖EMBA的形式展开,为学员们提供了一个为期两年的高级管理培训课程。该项目旨在培养具备全球化视野和领导力的企业精英,课程内容涵盖了商业策略、金融管理、市场营销和组织行为学等多个方面,旨在提升学员的商业洞察力和领导能力。
这一项目的学费为384,000港币,折合人民币约为320,000元,涵盖了整个课程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课程费用、教材费用以及部分旅行费用。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将有机会参与国内外的企业访问和实地考察,这些活动不仅丰富了课程内容,也为学员提供了与业界精英交流的机会。
关于学费的具体构成,课程费用占据了总费用的60%,这包括了在线和面授课程的费用;教材费用则占据了总费用的15%,涵盖了教科书、案例研究和学习资源;而旅行费用则占据了25%,主要涵盖与课程相关的实地考察和企业访问费用。香港中文大学EMBA项目还提供了一系列奖学金和助学金计划,以帮助有经济困难的学员减轻负担。
对于那些希望在管理领域进一步深造的人来说,这个项目是一个极好的选择。它不仅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更强调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系统的学习和丰富的实践活动,学员们将全面提升自己的商业素养和领导力。
香港中文大学EMBA项目还提供了一套完善的校友网络支持系统。这包括定期的校友活动、行业研讨会以及企业导师计划等资源,这些都将有助于学员们在职业生涯中取得更大的成就。
在规范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管理方面,我们制定了严格的受理、审批、签发流程。为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们规定了具体的受理部门和申请事由条件。通行证的申请需要符合一系列规定,包括申请事由、申请材料以及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的具体规定等。这些规定的实施,旨在提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的水平。
第一章为受理部分,详细规定了受理部门及情形。内地居民办理通行证及签注需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对于特定情形,如往来港澳从事商务活动、延期签注等,也有相应的受理部门规定。
在申请事由和条件部分,我们详细列出了可申请办理通行证及签注的情形,包括探亲、商务、团队旅游、个人旅游以及短期居住等。每种情形都明确了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
在申请材料方面,我们要求申请人提交完整的《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并附上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还需提交身份证明、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以及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持有有效通行证,还需一并提供。
关于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的具体规定,我们也做出了明确说明。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申请过程的公正性和规范性,同时也为申请人提供了清晰的指导。
通过制定这一规范,我们旨在提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为申请人提供更加规范、便捷的服务。关于申请港澳手续的说明
一、意见内容及其出具单位
意见是由相关单位负责出具并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加盖公章。意见应包括: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以及是否同意申请人前往香港或澳门(如不同意需说明理由)。
意见出具单位根据申请人的身份和情况而有所不同:
国家工作人员需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的员工,需由所在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出具意见。若法人代表本人申请赴港澳地区,则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现役军人则需由其所在部队单位按规定出具意见。
其他人员则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如劳务公司组织赴港澳地区从事劳务的人员,也可由指定劳务经营公司出具意见。
二、无需提交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的情况
以下人员无需提交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的意见:
1. 已经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且不属于登记备案人员的。
2. 内地居民根据规定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的。
3.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返回内地后,需前往香港或澳门的。
三、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对于不同的申请事由,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 探亲:需提交与港澳亲属的关系证明以及亲属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2. 商务:需根据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和职务,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和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具体标准和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处(局)应制定并对外公布。
3. 团队旅游、个人旅游:无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4. 其他情况:如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进入内地后需前往香港或澳门的,以及因特殊情况如治病、奔丧等需前往港澳的,需提交与该情况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受理工作及申请材料的提交与审核
申请人须本人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但部分特殊情况下可委托他人或由监护人提交。受理部门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核对身份证明、申请表填写情况、各类申请材料的齐全性、有效性及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等。经查验合格后收取申请材料,并加盖印章和签名。如有疑点,应进行必要的询问。
五、签注延期及其他相关事宜
签注延期的相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事宜与上述意见内容及证明材料类似,均需根据具体情况和规定进行操作和办理。
以上即为关于申请港澳手续的详细说明,包括意见内容、出具单位、证明材料、受理工作及签注延期等相关事宜。申请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和规定,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流程办理申请手续。对申请材料齐全,满足法定形式和有关受理规定的申请,应予以受理,并发出回执。该回执需详细写明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目的地、申请理由、受理申请的时间以及预约取证的时间,同时加盖受理部门的公章。
对于不予受理的申请,应当在申请表中明确填写不予受理的决定及原因,并注明日期,加盖公章后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于申请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范的,受理人员应一次性向申请人说明需要补充的材料。
一、申请材料的报送
经过受理部门审核合格并准予受理的申请材料,由受理部门提出受理意见后,将申请材料递交给审批部门。
第二章 审批
一、审批部门
省级、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以及经省级机关授权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往来香港或澳门的申请。
二、审批流程
1. 审核申请材料:审批人员需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并符合法定形式,同时核查申请人是否存在法定不允许出境的情形、是否属于在香港或澳门有违法活动被限制赴该地区的人员等。
2. 异地核查:对于非本辖区居民办理商务签注的申请,审批部门需向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送核查函,核查内容包括申请人是否曾领取过通行证、是否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等。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需在接到核查函后的20日内回复。
三、审批决定
审批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应明确签发的签注种类、有效期和前往次数。不批准的,应发出不批准通知书。
四、特殊情形处理
三、签注项目与填写流程
往来港澳签注包含以下9个填写项目:签注字头、姓名、前往地、证件号码、有效期、前往次数、签发日期、签发地点以及备注。
(一)签注字头:填写代表签注种类的拼音代码。例如探亲为T,商务为S,旅游为L,访问为F,短期居住为Z,其他为Q,延期为Y。
(二)姓名:填写持证人姓名汉字和对应的汉语拼音。
(三)前往地:明确填写为“香港”或者“澳门”。
(四)证件号码:填写通行证的具体号码。
(五)有效期:标明持证人被允许前往香港或者澳门的最后期限。
(六)前往次数:在有效期内,标明持证人被允许的赴港或赴澳的次数,包括“壹次”、“贰次”或“多次”。
(七)签发日期:填写签注的制作日期。
(八)签发地点:填写签发部门所在的省、自治区汉字名称,以及地级市汉字名称或直辖市汉字名称或规范简称。在深圳、珠海签证办办理相关手续的,填写“深圳签证办”或“珠海签证办”。
(九)备注:此栏填写需提示持证人的事项,以及供香港、澳门出入境管理部门参考的信息。具体填写规范如下:
1. 赴香港签注:包括有效期、次数、签注种类、逗留时间等详细规定。
2. 赴澳门签注:包括有效期、次数、签注种类、逗留时间等相关规定。短期居住和延期签注的特别说明。
第四章 其他事项
一、通行证换发情形
通行证持有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可按规定重新申请办理通行证和签注:有效期即将期满、签注页用完或即将用完、证件被损坏或涂毁、制作错误或质量不合格等问题,以及其他经原审批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持有短期居住签注的通行证进入港澳地区后需换发通行证及办理同类签注的,可通过特定渠道提交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核查原始通行证记录,并作废原通行证。申请人如原签注仍有效,则无需重新提交申请事由的证明材料。
二、通行证补发流程
通行证遗失的持有人,可按规范重新申请办理通行证及签注。在香港或澳门地区遗失通行证的持有人,可通过特定渠道提交补发申请,并需提交遗失声明以及身份确认证明。受理部门应核实发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并通报原发证部门作废遗失证件。急需赴港或澳门的特殊情况,将优先审批办理。
三、工作期限及特殊要求
申请办理通行证和签注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制作。已持有效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急需赴港或澳门的,将按照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处理。对非本地常住户口人员的核查时间不计入工作期限。
四、通行证和签注的吊销与作废
如通行证持有人出现特定情形,其通行证将被吊销或宣布作废。吊销的形式包括收缴通行证、裁去封面或在通行证上打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出具收缴证明。如通行证遗失或无法采取上述形式吊销,应宣布证件作废并报告相关部门。
五、收费标准
关于签证费用的公告
根据不同的有效期,签证费用存在相应的差异。对于多次有效的签证签注,我们有以下规定:
对于有效期一年(含)之内的签注,每张证书的签注费用为人民币100元。
对于有效期介于一年至两年(含)的签注,每张证书的签注费用为人民币150元。
针对有效期在两年至三年(不含)之间的多次有效签注,每张证书的费用为人民币200元。
对于三年以上(含)的长期有效签注,每张证书的签注费用则为人民币300元。
我们也有关于EMBA课程的费用及介绍信息如下:
EMBA课程学费与简介
EMBA课程的学费定为758,000元,同时报名费为1,800元。该课程旨在打造具有高政治素养、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的中、高层管理者,使其能够胜任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的高层管理工作需求。
EMBA的英文全称为Executive 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中文翻译为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作为MBA的高级形式,EMBA的培训课程对企业管理者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及推动企业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深受企业管理者的喜爱和追捧。
EMBA课程的起源可追溯至1993年,当时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在亚洲率先推出此项课程。紧接着,1999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在内地的商学院中率先创办了EMBA项目。
自2016年起,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中纳入了EMBA招生,专业代码为125100(工商管理)。该年度也明确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MBA及EMBA学生均可获得学历证和学位证,其学历类型均为统招学历(即普通高等教育)。
EMBA最初起源于*的芝加哥大学管理学院,其设立初衷即为服务于高级管理人员。无论直译为高级管理人员MBA还是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它都被通称为高级工商管理硕士课程。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努。如有疑问或需更多信息,请联系我们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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