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经常抱怨客户指定的供应商很牛逼,不配合,不服管。在品质交期、服务成本、责任及技术方面经常出问题,但本质上是采购,不知道怎么管,不愿管,不想管、不会管的问题,做好三个事有效管理客户,指定供应商。
1、是事先声明。责任在与客户签订买卖合同时,要事先声明责任明确客户指定供应商在价格、质量、交期、服务等方面的责任范围,并在合同里面注明。一旦客户指定的供应商出现问题,客户需要承担责任的条款在与供应商签订合作合同与协议时,要求客户作为见证。同时要弄清楚客户指定的理由,提供替代供应商给客户,或者要求客户提供其他供应商。
2、是事中严格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供应商流程管理,对客户指定供应商一视同仁,严格执行供应商管理办法,严格进行供应商评估。对指定供应商在价格、质量、交期、服务等方面建立详细的量化数据,以做到有据可查,并形成指定供应商评价通告客户。
3、是事后整改替换。对于有缺陷的供应商提出整改要求,并设定整改期限,必要时给供应商一些可操作的整改建议。对不合格供应商,如果供应商不配合,改善或改善无效,可以协同客户一同去供应商现场解决,或与供应商进行必要的谈判,也可以向客户建议停止指定推荐替代供应商。与客户协商,改变合作模式,由客户直接管理。供应商要注意客户与指定供应商之间存在的人际关系、利益输送、股权等方面的关系带来的风险。做好这三个事,至少将客户指定的供应商管理做到可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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