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单位必须要发放年终奖吗?
A:年终奖的发放,劳动法律没有硬性的规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单位的自主权利。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或规定发放。
Q:年终奖是否属于工资?
A:《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中规定,工资总额中包含奖金。《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年终奖属于奖金范围。因此年终奖应纳入工资总额范围,性质上属于工资。
Q:单位可否以实物的方式抵发年终奖?
A:《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由于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因此年终奖的发放不能以实物抵发。
Q:年终奖和13薪有区别吗?
A:有些企业,尤其是外企,采用13薪或14薪的方式奖励员工,即按照员工的平均月收入在年底多发1-2个月(当然也可能更多)的工资作为奖励。
13薪与年终奖不同,与月薪性质相同,属于固定发放,发放的时间、数额、方式都是固定的,按照月工资计算个税。而年终奖则可能由于企业效益、集体及个人绩效等原因,发放数额、时间各有不同,同时年终奖需要平摊到12个月后计算个税。
Q:提前离职、新进职工当年可以拿到年终奖吗?
A: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离职职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Q:年终奖如何纳税?
A: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温馨小贴士:
1)如果职工工资薪金低于3500元的免征额,需要通过年终奖补齐差额部分后,再进行计算。
2)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Q:年终奖个税的特殊算法一年可以用几次?
A:根据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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