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管理的一大难题就是绩效工资从哪里来?从原来的工资里面拿一部分出来做绩效,这个时候员工肯定不同意,因为他会觉得你在变相扣他的工资,那企业还能不能用这种方法呢?我的答案是可以的,但一定要遵循下面两个原则。要不然不但员工情绪出问题,企业还有可能会面临诉讼的风险。所以一定要记好了。
1、切分绩效工资之后,你的固定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工资标准。比如深圳来说,企业制定绩效工资的时候,员工剩余的这个固定工资部分不能低于2360块钱这个标准。同时,你要确保劳动合同里面有绩效工资,这个部分要是没有的话,你要重新跟员工去签订劳动合同。
2、你要确保薪酬绩效的激励效果。既然要做绩效,那么就必须让做的好的员工拿的更多。这里面我建议可以采用721的原则,就是70%的员工给我们原来的工资水平持平,20%的员工比原来要多拿,还有10%的员工要少拿。通过这种机制的设计,让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甚至淘汰。所以我们设计绩效的时候,你要去测算这个目标值,根据员工现有的绩效情况去设定这个目标值。不能仅仅在员工现有的薪酬中去做内卷,而要从挑战指标的设计上给予员工更多的突破的机会。比如做的好的员工能拿到1.5倍甚至2倍的绩效工资。通过这种方式来塑造标杆和榜样,让更多的人拿到高绩效。只有这样你的绩效才能真正的把员工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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